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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4日电中国财政部24日敦促各地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投入效率。包括加强政府预算对财政投入的约束,提高政府投资基金的使用效率,实施政府投资基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禁止政府投资基金变相借贷,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报告制度。
财政部。(信息照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记者金硕拍摄
据财政部介绍,近年来,各级政府批准的政府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已大规模形成,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引导新兴产业发展、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一些基金也存在政策目标重复、资金闲置和分散等问题。
财政部要求各地严格审查财政性资金的设立或注资,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金额较大的,根据基金投资进度逐年安排。设立基金应当充分考虑资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规模和投资范围。在年度预算中,如果“三包”和偿债得不到充分保证,不得安排新的资金。
同时,要充分发挥财政贡献的杠杆作用,积极推进社会资本投资,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资金运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六个稳定”。支持地方政府促进资金合理集中配置,重点发展需要政府监管的重点创新产业,防止民间投资挤出。如果在同一个行业领域设立多个目标相似的基金,应该在尊重投资者意愿的基础上促进投资方向的整合或调整。
财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基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设立基金必须规定期限和提前终止条款,并设定明确的量化指标。
财政部还强调,不允许通过该基金以任何形式变相借钱。地方政府债券基金不得用于基金设立或注资。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整顿违反上述规定的资金。根据相关职责和工作安排,财政部地方监察局将加强对涉嫌变相举借资金的监管,协助地方防范隐性债务风险。(记者赵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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