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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月17日(新华网)——苹果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关于商标“ipad”的纠纷日益激烈。17日,深圳唯冠在北京举行吹风会。唯冠集团创始人杨荣山对媒体表示,他“非常委屈”。
据报道,2000年,唯冠国际台湾分公司唯冠电子有限公司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的另一家子公司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了两种ipad商标。
“2009年8月,苹果在英国成立了一家名为ipadl的公司。该公司提议收购ipad商标,理由是该公司名称与ipad商标相似,并承诺不在同一行业竞争。”杨荣山表示,由于金融危机,唯冠准备出售该商标,但唯冠不同意,因为ipadl提供的价格太低。
“但对方威胁称,如果唯冠提高要价,它将采取法律措施,申请撤销唯冠在ipad上的商标权。经过反复考虑,唯冠同意出售。”
深圳唯冠与苹果未来的商标纠纷就在于这次转让。争议的焦点是深圳唯冠是否被纳入台湾唯冠的商标转让范围。
杨荣山表示,台湾唯冠与ipadl签订的协议附件中确实包含了深圳唯冠在mainland China的ipad商标。但对于深圳唯冠来说,我们仍然需要使用这个商标,我们不需要放弃。与此同时,深圳唯冠尚未签署合同。在杨荣山看来,他被苹果骗了。
“事情已经发展到现在,我个人的感情很受委屈。苹果的成功并不构成苹果未获得大陆ipad商标就进入中国大陆市场的原因。”杨荣山表示,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大量诉求是,业内人士认为苹果可能会为这种行为付出代价,唯冠没有这种吸引力。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唯冠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马表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深圳市唯冠向全国许多城市的工商部门投诉,但投诉和诉讼都不是针对美国的苹果公司,而是针对中国的苹果经销商。
“在所有诉讼中,深圳唯冠都没有向苹果公司索赔任何商标侵权行为。唯一的索赔是在上海浦东法院提出的10万元索赔,但这10万元只是诉讼费、调查取证费和差旅费,不包括苹果商标侵权给深圳唯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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