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未来,虚假保险、非法套现、保险欺诈、洗钱等保险消费违法行为将无处藏身。中国保监会近日就《人身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将实名登记纳入保险业务全过程。
根据征求意见稿,实名信息具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身份证件的号码、身份证件的有效期、办理保险业务的种类、基本内容和投保人的实名支付信息。以实名制为基础,建立保险实名制检查和登记制度。
鉴于现实中存在“委托”业务,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委托他人办理保险业务,《征求意见稿》指出,不仅需要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身份信息,还需要核对受托人的身份信息。
鉴于检查结果不真实,《征求意见稿》规定原则上不允许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下记录后办理业务的处理规则。
但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违反本办法,有使用虚假身份证明文件、冒用他人名义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列入不诚实行为名单。(记者林晓黎)
责任:张静文
标题:人身保险将实行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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