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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税务局工作人员深入车间了解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唐生摄影
图为税务人员向宁波卢汉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减税政策。图为屠华珍摄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全国共实现税费减免7428亿元,其中2020年新增税费减免3182亿元,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疫情爆发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重点支持疫情防控,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稳定外贸和扩大内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实施时间紧,涉及大量税费,受益主体广泛。他们对税务机关的响应速度和执行效率有很高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言人傅坦言,作为回应,国家税务系统实施了落地机制、配套措施细化、宣传引导、严格监督考核等措施,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红利及时惠及纳税人和纳税人。
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计划与会计司司长蔡表示,2020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围绕“四力”要求,着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非接触式”管理,努力服务数据大局,加强疫情防控。层层落实责任,狠抓落实,为落实“六个稳定”工作的“六个保证”任务贡献了更多的税收资源。
受国家税费减免政策的下调和疫情带来的税基缩减等因素影响,2020年一季度,国家税务机关组织的税收收入达到3482.6亿元(扣除出口退税),同比下降16.4%。蔡认为,随着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颁布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不断显现,我国经济和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防疫和控制工作正常化,生产生活秩序正在加速恢复,预计第二季度税收减少幅度将明显小于第一季度。
“受今年疫情的影响,财政收支压力明显加大,但压力越大,越要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的底线。”蔡表示,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已发出特别通知。它从四个方面对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了要求:切实提高政治地位,按规定组织收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强监督检查。它明确坚持依法规范收入分配的原则,不会动摇。不接受“苛捐杂税”,不允许乱收费,不进行大规模集中清算,不进行大规模行业检查,不临时征税,坚决禁止利用空转移和挪用税收等手段虚增收入。我们高度重视收入分析,及时掌握疫情对组织税费收入的影响,密切加强对税费收入情况的分析判断,通过大数据对比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趋势和隐患,坚决打击“假发票”、“假退税”、“假申报”等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费征管漏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54提高纳税便利性的措施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提高纳税人和纳税人的税收征管便利性,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税务机关先后3批推出54项税收征管服务措施,大力推进“非接触式”税收征管服务,积极开展“税银互动”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韩告诉记者,今年3月开展的纳税人纳税需求和疫情防控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对“非接触式”纳税渠道的知晓率较高,对整个网上操作的知晓率为96%。“非接触”渠道已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的首选渠道,92.65%的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各种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功能得到纳税人的广泛认可,网上办税和支付满意度达到97.3%。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专项文件,积极发挥“税银互动”作用,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财务困难。今年第一季度,税务部门向银行发送了一份600多万重点帮助企业的名单。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了75万笔“税银互动”贷款,超过2019年的一半。小微企业获得1800多亿元“税银互动”贷款,对保障居民就业、基本生活、市场主体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生产,方便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在连续延长2月、3月和4月纳税申报期后,将全国5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5月22日。“税务机关将对拖延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采取措施,如不收取滞纳金,不实施行政处罚,不调整税收信用评估。”韩对说道。
从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数据可以看出,全国企业恢复生产和销售的情况正在逐步好转,目前的销售收入接近去年可比水平的95%。近一半的制造业恢复了生产和销售,超过了去年的可比水平。高科技制造业的销售收入相当于去年可比标准的102.6%。居民消费潜力加速释放,实际消费实现复苏增长。例如,超市和便利店、食品饮料和药品的零售收入分别是去年可比数字的105.6%、117.6%和121.1%。以上数据表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生产生活秩序加快,经济运行逐步趋于正常,防疫工作正常化蔡对说:
四项措施共同稳定基础外贸市场
当前,国际疫情继续蔓延,全球经济下滑风险加大,中国对外贸易发展面临多年未见的严峻挑战。作为回应,税务当局通过四项措施帮助稳定了外贸的基本形势,即“提高税率”、“扩大周边”、“开放网络”和“解决短缺”。
傅表示,“提高税率”意味着提高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以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提高1464种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并首先发布配套的出口退税率库,实现政策调整与退税管理的无缝对接。调整后,除“高能耗、高污染、资源”产品外,所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与税率相同,实现出口产品零税率,有效帮助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扩圈”是指扩大相关优惠政策的范围,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46个新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并在综合试验区实施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配套政策。此外,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从2020年4月15日起,将国内选择性关税征收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以进一步减轻加工贸易企业的负担。
“网上”是指实施网上出口退(免)税业务,提高退税效率。在疫情期间,出口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渠道提交电子数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即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具证明和退(免)税申报。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已有近万家出口企业通过“非接触”方式发放了19万份证书。近27万家出口企业通过“非接触”方式申请3200亿元的退(免)税。
税务机关还实施了出口退(免)税现场检查,以“解决短缺”,加快退税。对于新建出口企业首次退(免)税申报等风险可控的出口业务,应在限额内办理退(免)税,疫情结束后应办理现场核查手续。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7500多家新办出口企业享受“产能不足处理”服务优惠,获得36亿多元的退(免)税,有效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记者蔡燕红)
责任:张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