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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有序重返工作岗位,稳步扩大就业,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6个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支持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的指导意见》。 人民日报北京3月1日电为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有序复工,稳步扩大就业,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6个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支持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地恢复生产和工作。按照不同地区、不同等级准确复工生产的要求,促进个体工商户以不同形式、不同形式有序复工生产。采取灵活的就业政策,促进快递和其他行业尽快恢复生产。
降低单个企业的运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3000亿元低息贷款,有针对性地支持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将免除缴费,并实行延期缴费政策,允许延期参保。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将对包括个体企业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实施增值税减免政策。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的认证、认可、检验和检测费用减免。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减免个体工商户租金。
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做好营业执照和相关证照审批的衔接工作,延长年度报告的上报时间。进一步释放营业场所资源,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营业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从事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个体零售经营者将进一步扩大活动场所和时间,并依法免于登记。
提高对个体企业的服务强度。为确保个体工商户用电,今年上半年,对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将实行“不间断欠费供应”,对相关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将分阶段降低电费和煤气费。(记者罗珊珊)
(原标题:六部门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指导意见)
《人民日报》(02版,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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