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促进企业恢复工作、精确安全恢复生产的通知》 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和优化服务促进精准安全企业恢复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放开管理服务”改革,取消不合理审批,提供便民服务,准确稳妥地推进企业恢复生产和工作。《通知》提出了五项政策措施。

一是提高恢复工作和生产服务的便利性。各地区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科学秩序做好防控工作,按照分区分级的原则,以县为单位,实行分级防控和恢复生产。低风险区域不允许通过批准和备案的方式延迟施工。对于中等风险和高风险地区,省政府应在满足防疫和控制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最低和必要的原则,分别制定和公布全省恢复工作和生产的统一条件。对确有必要的审批和认证项目进行清单管理。批准或认证不得在名单之外进行,严禁企业存款。全面实施企业复工和恢复生产申请“一次受理,并行处理”,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有条件的,复工复产审批制度可以改为备案或通知承诺制度。

准确稳步推进企业复工生产

第二,大力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服务事项,实现全过程网上操作。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政府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的作用,使政策易于知晓,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加快疫情防控和恢复工作与劳动力急需的政府数据共享。

三是完善企业返岗生产服务机制。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审批效率,鼓励通过互联网、视频等方式开展项目评审。,并适当延长在防疫和控制期间到期的许可证。探索实施“企业管家”和“企业服务包”等措施,为促进全产业链协调恢复工作和生产提供服务保障。建立健全企业复工复产响应机制,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

准确稳步推进企业复工生产

四是及时纠正不合理的流程和物流控制措施。原则上,非防疫控制重点地区不得限制返乡农民工的出行。如果确实需要签发健康证明,有关地区应推动省际间相互承认健康证明。鼓励采用“点到点、一站式”的直接运输服务,确保移徙工人的安全返回。促进卡车司机和乘客检疫结果的跨省互认,减少重复检查。

五是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的监督和服务。各地区、各部门要督促和引导企业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防控措施指引》等规定,强化防控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协调防疫物资调度,及时处置感染病例,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感染风险。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落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分娩的协调工作,及时总结在疫情防控中支持恢复分娩的深化“释放管理服务”改革的典型经验,规范和制度化一些好的政策和做法。

《人民日报》(02版,2020年3月5日)

责任:吉爱玲

标题:准确稳步推进企业复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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