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5字,读完约2分钟
《澎湃新闻》从上海市科委获悉,在此前发布的《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工作许可“不见面”网上审批全过程的通知》的基础上,上海推出了“不见面”审批(2.0版),以改善疫情期间外国人在中国工作许可的“不见面”审批服务,包括八项便利措施:
一、国外高端人才申请材料的豁免和豁免。国外高端人才不受年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的限制。在为65岁以上的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工作许可证时,雇主免于提交保险单、保险承诺、三方承诺和其他材料。
2.缩短外国人在中国工作许可的审批时间当用人单位申请取消“外国人工作许可”时,审批时间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最多3个工作日,以方便外国人才向上海用人单位转移。
第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用电子方式签署。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和外来人才需要通过协商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外籍人才不能签署解除劳动关系证书,他们可以上传双方的通信、微信聊天记录,或者上传解除劳动关系证书的电子签名。
四.纳税记录可以用电子方式记录。实行工资承诺制的外籍人才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时,无需到税务部门打印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即可审批用人单位上传的代扣代缴记录。
五、放宽工资承诺要求使用工资承诺制度的外国人才办理《外国人工作证》延期,流行期(暂定2月-4月)工资承诺事项的相关要求可适当放宽。
六、暂时取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申请时限暂时取消“延期业务必须在许可证到期前30天提交”的限制,用人单位可以在许可证到期前在线提交《恢复时间通知书》。
七、对“停止在华居留将自动延期”的材料予以认定,在疫情期间,如果外国人才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到期而未离境,可以在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的自动延期期限内申请外国人在华工作许可。
八、支持外国专家重返工作岗位和恢复生产提供服务,确保外国专家职能部门和各区用人单位认真落实我市防疫工作要求,主动关心外国专家,及时响应外国专家需求,为外国专家重返工作岗位和恢复生产提供工作和生活服务。(记者约翰·杨)
责任: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