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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网站信息,为继续做好防疫工作,方便国际人员交流,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空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国际旅客航班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民航总局3月12日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国际航班信息发布(第五阶段)”中所列的中外航空公司(以下简称“第五阶段”)可根据以下原则,根据上述航班计划继续开展往返中国的国际客运航班:每家国内航空公司(0+公司)只能保持一个国家的航班,且每个航班每周不得运营一个以上的航班;每家外国航空公司空公司只能保留一条到中国的航线,每周航班数量不得超过一个。上述航班可在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内调整国内和海外目的地。
二。从2020年6月8日起,所有未列入“五号”航班计划的外航中国空公司可在公司营业执照范围内(具体城市名单见民航总局官方网站)选择一个有接收能力的港口城市,并每周运营一次国际客运航班。
三、各航空公司空公司因疫情影响减少的航班所涉及的航线经营许可和着陆时间继续予以保留。
四、请所有航空公司空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向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申请运行至2020年10月24日的航班提前飞行计划。
五、各航空公司空公司应按照民航局发布的《运输航空公司空公司防疫控制技术导则》要求做好防控措施,执行民航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中国公民回国乘坐航班填写卫生防疫信息的通知》要求。
六、为防止航班入境地点过于集中,确保港口城市具有相应的国际航班和旅客接收综合保障能力,各航空公司空公司在安排新航线航班前应取得省级联防联控机构办公室或口岸机场所在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防疫保障能力确认书(模板见附件)。
七、自2020年6月8日起,实行飞行奖励和融合措施。
1.民航局、外交部、国家卫生和安全委员会、海关总署、移民局和其他机构联合建立了一个特殊的换班机制,根据乘客着陆后的核酸检测结果融合和奖励入境航班。
2.激励措施。如果在航空公司空公司的同一航班上连续3周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乘客数量为零,则可在航班运营许可证规定的航班数量范围内每周增加一次航班,最多每周增加两次航班。
3.熔断措施。如果同一航线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旅客人数达到5人,航空公司将暂停运营一周。如果这个数字达到10,航空公司将被停飞4周。其他航线的“吹”航班数量可能不会调整。“融合”期结束后,航空公司可以恢复其每周飞行计划。
八、在可控风险和接收保障能力的前提下,一些符合条件的国家的航班增长率可以适当提高。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民航总局于2020年3月26日发布《关于在防疫控制期内继续减少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的通知》(民航〔2020〕12号)同时施行。(王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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