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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六个稳定”和“六个保证”的目标。它以“稳定就业”为总体目标,以“保障居民就业、民生基本、市场主体”为主线。 《工人日报》,上海,6月11日——“各种不利因素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影响这个城市的就业形势。总体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迫切需要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稳定就业政策和措施,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市场注入活力,增强工人信心。”在11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局副局长张兰介绍了最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发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六稳”和“六保”目标,以“稳定就业”为总体目标,以“保障居民就业、民生基本、市场参与者”为主线。《意见》提出应努力保护市场参与者。加大减负、稳定岗位和资金支持力度,解决企业经营成本和劳动成本高的问题;通过一系列措施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增加投资,稳定对外贸易,解决因企业收缩造成的失业问题;通过挖掘国内需求和培育新势头等措施,可以解决在新产业、新形式和新模式中创造和扩大就业的问题。通过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解决了相关群体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
努力拓宽渠道,确保居民就业。通过各种补贴政策鼓励雇主吸纳就业,解决了部分工人就业竞争力弱的问题。通过优化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解决了企业家面临的资金、空间和能力等问题。通过支持灵活就业和新的就业形式、加强底层就业安置、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措施,解决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各类重点群体就业难的突出问题。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解决劳动者就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努力加强对人民基本生活的支持。通过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增加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通过优化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措施,增强他们的就业意愿和稳定性。完善机制,强化保障。通过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和就业形势监测机制,努力构建共同努力、绩效评估、资金保障和形势监测相结合的稳定就业体系。
据报道,《意见》还纳入了更多“上海特色”。例如,充分发挥上海的金融优势,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推进“新网络”、“新设施”、“新平台”、“新终端”建设,扩大就业0+;紧密结合促进就业和吸纳人才,加大对长三角新临港区、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等重点领域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支持力度。(记者钱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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