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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注重典型现实

消费者保护将包括在内

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

记者黄蕾编辑陈郁

昨日,银监会发布今年第2号通知,易安财险和广发银行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这也表明监管当局将严肃敦促银行和保险机构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天独家获悉,今年1月初征求意见后,作为加强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高文件,《关于加强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和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终于出台。

业内人士表示,制定《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是,各机构必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巩固银行和保险机构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主要职责。这是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今后,保护消费者权益不能只是口头说说,走过场。相反,它应该落实到员工、部门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该纳入公司治理的所有方面,并纳入机构的内部评估。此外,监管当局将加强这方面的评估。”在谈到《指导意见》的重要性时,一位保险机构的负责人分析道。

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银行和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具体而言,董事会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终责任。应在董事会下设立一个专门的消费者权利保护委员会,同时,该机构的高级管理层应确保消费者权利保护的战略目标和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其次,银行和保险机构应明确规定各部门应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组织可以独立决定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设立形式,但应确保部门的人员配备和预算,以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

第三,银行和保险机构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决策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应建立完整的工作机制,如考试、内部评估、信息披露、投诉管理、财务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响应等。

此外,银行和保险机构应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审查机制,加强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信息披露机制。

“关键是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考核机制,包括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制度问责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根据要求,银行和保险机构应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评估办法,至少以一年为一个评估周期。

据了解,下一步,各级银保监管机构将加强对辖内银行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机制建设的监督管理,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开展综合监管评级、配置监管资源和采取监管措施的重要参考。对于评估结果为“三级”及以下或在同类机构中排名持续下降的机构,各级银行和保险监管机构应要求其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评估在其综合绩效评估体系中的比重。

监管抓典型动真格 消保将纳入 银保机构公司治理

与此同时,银行和保险行业协会也将设立保护消费者权利的专业委员会。据了解,上述委员会将组织制定和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行业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自律和惩戒。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监管抓典型动真格 消保将纳入 银保机构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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