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69字,读完约2分钟
据上海消息,在今天举行的上海市防疫领导小组总部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将采取措施减轻负担,如稳步返还失业保险金和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等政策,以确保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具体政策如下:
一是落实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政策。到2020年,上海将继续把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给不裁员、不裁员的合格用人单位。这项政策实施后,预计到2020年将有14万名雇主受益,减负约26亿元。
第二,推迟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调整。从今年开始,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疗保险年度)的起止日期从当年7月1日调整至次年6月30日,并顺延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据测算,上海企业当年的社保缴费负担预计将减少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64亿元,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医疗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第三,社会保险的支付期限可以延长。受疫情影响,未按时办理参保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上海市社会保险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允许在疫情发生后补办。参保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上海市社会保障局备案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记录。相关支付程序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第四,落实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市各类企业,停工期间组织员工(包括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网上职业培训的,纳入企业员工培训范围,由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助,并按实际培训成本享受95%的补助。平台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和新业务企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