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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28日上午,东营中院对张大伟等21名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参加、挑衅案件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案件进行了二审判决。 这件事由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担任审判长,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出庭履行职务。
据一审审理,被告人张大伟先后召集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者非法控制利津刁口海域,依靠鲁鑫企业,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正在通过深水抗风浪网箱、海上平台项目获得国家特别补助金,形成以张大伟为组织者、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个组织自形成以来,为非罪行、压迫、受害群众,实施了29件寻找、敲诈、故意伤害、欺诈等犯罪活动。 利津县刁口海域称霸一方,在河北、山东等省渔民之前占领生产网点,恶名在东营、潍坊、滨州、秦皇岛、黄骅等渤海地区渔民圈子中远播,极大地压迫山东滨州、河北黄骅等周边地区渔民的生产作业空间
此案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挂牌处理、东营市处理的第一起海洋行业黑社会性组织犯罪案件。 年12月31日,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判处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判处被告人张大伟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了个人所有财产。 分别判处其他被告人17年至1年3个月有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或罚款。 判决后,张大伟、周新国、周新卫等12人不服上诉。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西超率先主办此案,进行全面审查,依法提出检察意见。 张大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周新国、周新卫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周振洲、周玉廷、马俊男是中坚成员,陈占华、葛大华、赵文成、张小龙、冯月皎、刘熠卫是积极参加者,另外9人通常是参加者。
东营中院组成院长廖伟忠担任审判长的共同议院,通过阅卷,审问上诉人,听取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原审判决事实明确,证据确凿,有罪判决正确,量刑适当,审判
这件事的成功处理,对东营及周边海洋行业的违法犯罪产生了强烈冲击,曾经被“海霸”们非法控制的丰饶海域又成为广大渔民安全生产的海上乐园。
为了不放松疫情的预防控制,扫黑除恶,事件如期审理,东营中院克服了相关人员多、疫情预防控制等不利因素,充分利用报道化手段,不凝聚人员,利用公安视频会议系统进行东营市的 通过远程录像方法防止被告人受到监狱的判决,使公平正义不受疫情的妨碍,保护社会安全。
原题:『前言! "“海霸”被判处25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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