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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今天上午报道,澳大利亚墨尔本联邦法院21日裁定,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 .)声称最新一代平板ipad与澳大利亚4g(即第四代移动网络通信技术网络服务)兼容,误导消费者,应处以225万澳元(约合229万美元)罚款。
莫迪·布罗姆伯格法官认为,苹果的广告语言暗示新ipad可以接入澳大利亚4g网络服务,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布罗姆伯格说:“这种做法是故意的,非常严重。”“这种误导性表述已经导致相当多的澳大利亚平板电脑消费者‘招募’。”
作为检察官,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主席罗德·西姆斯告诉法新社,法院的裁决表明,像苹果这样的大型企业明知广告内容可能误导消费者,却拒绝修改广告内容,这将导致严重后果。“这个决定应该被视为...警告说,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将继续采取措施,打击在广告中冒险(添加虚假内容)的公司,无论其规模大小。”
当谈到澳大利亚法院的裁决是否会打开其他国家和地区类似诉讼的“大门”时,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知识产权专家马修·李默认,这取决于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苹果公司当天没有对裁决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