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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360与腾讯围绕垄断展开的诉讼战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打响了第一枪。审判的第一天,双方发生了激烈的冲突。360要求腾讯停止所谓的“垄断行为”,赔偿1.5亿元的经济损失,并在媒体上发表道歉声明。腾讯要求法院驳回所有360项索赔。
这是国内互联网行业首起反垄断诉讼,影响深远。然而,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意识到,诉讼战也是大公司之间竞争的常规手段。除了寻求法律支持,赢得公众同情,诋毁竞争对手的声誉,拖延竞争对手也是隐藏的诉讼目的。Amd几年前起诉了英特尔,这次是360起诉了腾讯。
事实上,如果我们仔细研究360的起诉书和审判指控,我们会发现许多似是而非的概念和论点,甚至一些矛盾。
疑问1:垄断市场还是竞争市场?
360指责腾讯垄断的主要论点之一是,腾讯如何在即时通讯市场占据主导地位,阻止其他运营商进入该市场,或使其难以有效竞争。例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年发布的《即时通讯用户研究报告》中提到的“腾讯qq以97.4%的绝对优势占据市场第一位”作为腾讯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但没有提到原报告中立即提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压制空的其他即时通讯发展”。
cnnic、iResearch等第三方研究机构的报告数据更能反映用户对各种im软件的偏好,这与反垄断法严格定义的市场份额完全不同。众所周知,即时通讯市场一直是完全开放的,它是进入和扩张几乎没有障碍的互联网产品之一。不仅市场参与者众多,而且由于互联网技术、即时通讯技术和新型产品的升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早在oicq时代,腾讯就与数十种同类产品展开竞争。仅2011年一年,360“短信”、盛大“尤尼”、苹果“短信”、联通“沃友”、中国移动“飞超”和网易“即时通讯”等10余种新的即时通讯产品进入中国即时通讯市场,飞信、阿里旺旺、百度hi、yy Voice等其他拥有数亿用户的即时通讯产品更是如此。
其次,在微软收购skype的裁决中,欧盟委员会一再强调,市场份额并不是评价消费者通信服务提供商市场实力的最佳指标,而只是对判断动态市场竞争有参考价值。因此,即使合并后微软和skype在某个细分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80%至90%,欧盟仍认为不会限制竞争,同意合并。
除了对市场份额大惊小怪之外,360还将腾讯的专利视为腾讯垄断的证据,因为“独家专利……可以有效阻止有意进入这个市场的潜在竞争对手。”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专属权利和保护。360将这种正常的权力与垄断混为一谈,这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疑问2:用户是自然选择还是滥用他们的市场地位?
360指责腾讯在即时通讯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并指责用户在通过qq与他人建立通信网络后很难切换到其他产品。因此,腾讯获得了“用户控制权”,其产品替代性较低。
按照这一逻辑,谷歌、facebook、百度、淘宝、新浪微博、Renren.com甚至360本身等互联网公司都拥有“用户控制权”,这被怀疑是垄断。
事实上,腾讯既不能控制im市场的竞争对手数量,也不能强迫用户使用自己的产品。因为即时通讯产品和服务是高度可替代的,而且习惯免费即时通讯的用户对价格非常敏感,一旦出现问题,用户可以立即自由地迁移到类似的产品。例如,在3q大战期间,一群用户从qq切换到msn。因此,与其说腾讯通过“控制用户”来获得市场优势,不如说腾讯领先于同行,通过好的产品赢得了大量用户。这种由用户投票自然产生的领先地位与垄断完全不同。如果不加区别地压制,只会造成“好的产品必须为受到用户的欢迎而后悔”的不正常现象。
疑问3:捆绑销售还是行业规则?
在诉讼请求中,360要求腾讯停止捆绑销售qq软件中的安全软件产品。
360对互联网行业整合工具软件和其他软件供用户打包、下载和安装的做法提出了挑战吗?
事实上,360种对“捆绑”的批评充斥在它自己的软件中。例如,当用户下载并安装“360安全卫士”,他们肯定会被建议安装“360防病毒”。在使用这两个软件的过程中,用户经常会在不知不觉中“安装”360浏览器,甚至很难将其卸载。因此,360提出的这一要求非常类似于矛盾的“贼喊捉贼”。
从国际案例来看,软件集成下载和安装也非常普遍,因为这对用户来说非常方便。早在2004年,为了消除欧盟对其垄断地位的担忧,微软推出了一款不与视窗媒体播放系统捆绑在一起的操作系统,该系统根本没有被用户认可。在无数反垄断诉讼之后,微软仍将在最新的win 8操作系统中自带ie10浏览器。谷歌推出的安卓手机操作系统以“不作恶”为信条,也有自己的官方应用市场安卓市场。
疑问4:我是垄断还是平台纠纷?
360中im的定义非常狭窄,仅限于qq和msn等软件,不包括电子邮件和电话。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用户越来越需要一种集成了桌面即时通讯、移动即时通讯、微博、电子邮件、社交网站等一系列通信功能的用户体验。甚至被360雇佣进行诉讼的商业分析机构rbb也在其分析报告中将微博和社交网站提供的即时通讯服务视为即时通讯产品之一。在这个更广阔的即时通讯市场中,腾讯面临着来自飞信、新浪微博、Renren.com、网易邮箱等众多产品的竞争,其市场份额远非垄断。
更重要的是,正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报告所指出的:“即时通讯不再是简单的聊天工具,它已经成为一个成功的综合信息平台,具有沟通、娱乐、商务办公和客户服务的特点。”Qq不仅是一个即时通讯产品,也是一个综合平台产品,包括电子邮件、社交、音乐、游戏、门户、搜索和其他应用。除了安全,360安全平台还引入了广告和社交(新浪微博)等服务。360的负责人周自己也公开表示:“互联网平台可以是即时通讯、搜索和安全。”
这意味着,如果360想起诉qq垄断,它必须被置于互联网应用平台之间的多边市场竞争的背景下,而不是简单地局限于一个“萎缩”的即时通讯领域。因为这是各大互联网公司之间“免费积累用户,利用平台盈利”竞争的实质,也是360与腾讯、百度、金山等行业同行不断发生纠纷的根本原因。
疑问5:拒绝分享用户还是开放时代?
360在起诉书中还称“被告(腾讯)拒绝与任何第三方共享其用户资源。”然而,业内和业外人士都知道,腾讯自2010年底就确定了其开放战略,并把2011年作为“开放的第一年”,不仅向第三方开发者开放了数亿活跃的qq用户,还向整个互联网开放了多年积累的技术和产品经验。
经过一年半的开放实践,腾讯开放平台目前已有30多万注册开发者,网上申请超过4.5万份,与第三方的总份额超过6亿元。此外,“qq互联”平台允许用户使用qq帐户登录第三方网站,并与qq空聊天室和朋友网络共享网站内容,该平台现已访问了17万多个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这些数字都表明,360所用的“腾讯拒绝与任何第三方共享用户资源”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从以上五点疑虑中,不难看出360起诉腾讯没有坚实的基础,更多的是通过诉讼战树立自己的“挑战权力”形象。尽管如此,这起诉讼仍是国内互联网行业的一个里程碑,将为完善法律和净化环境做出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