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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唯冠坚持要求我们与唯冠的子公司台湾唯冠签订合同。但当时苹果并不知道深圳唯冠的安排,深圳唯冠原本是为了避免向当时在中国大陆的债权人支付商标转让费。”苹果公司昨日就针对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诉讼发表了最新声明。
苹果和深圳唯冠关于ipad商标权的诉讼于2月29日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但法院迄今尚未宣布判决结果。深圳唯冠邀请苹果律师在3月12日进行庭外辩论,并表示希望尽快与苹果达成和解。苹果律师回应称,他们不会参与这种自我炒作的活动,并将遵循法律程序。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分别是唯冠的两家子公司。
深圳唯冠一直坚称,台湾唯冠与苹果签署的商标权与深圳唯冠无关,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属于深圳唯冠。
苹果公司的最新声明重申了其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正如我们在最近的庭审证据中所证明的那样,2009年,我们的托管公司联系了深圳唯冠,并提议购买10个ipad商标,其中包括两个在中国大陆注册但已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经过几个月的谈判,我们达成了协议。”
苹果昨日表示,“唯冠故意误导法庭和公众,比如说ipad商标早已被禁止转让,或者苹果在转让交易中犯了错误等。”事实上,深圳唯冠的管理层非常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
苹果的声明还称,唯冠在2009年出售ipad商标时不想偿还债务,深圳唯冠仍有大量债务,但试图从苹果支付转让对价的商标中获取过多利益对苹果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