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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保存了银行卡密码。当手机被别有用心的工人借走后,工人们趁机偷走了银行卡,并取走了5600元。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卢晓提起公诉。经过审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卢晓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秦晓、阿珠和卢晓(三人都是化名)在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的一家工厂工作。2011年9月的一天,秦晓和阿珠把他们的手机借给了卢晓。当卢晓使用他们的手机时,他发现秦晓和阿珠都把银行卡的密码存储在了他们的手机里。卢晓偷偷复制了两个人的银行卡密码。
2011年9月27日上午9点,卢晓趁秦晓和阿珠不在的时候,冲到他们宿舍,偷了他们的银行卡。2011年9月30日下午6点,卢晓利用阿珠的银行卡和密码,从东莞市长安镇东莞农村商业银行长安支行的自动取款机上盗取了2500元。下午7点,他去了深圳,用秦晓的银行卡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新二支行的取款机上偷了300元的存款。
那天晚上,阿珠和秦晓发现他们的银行卡不见了。第二天我去银行咨询时,发现卡里的现金都被拿走了,所以我立即报案。根据银行的取款记录,公安机关找回了卢晓取款银行的监控录像,确定是卢晓拿走了存款。最后,公安机关在深圳逮捕了卢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