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6日公布了一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中国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关于浦发银行和中国财产保险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通知》指出,2018年9月,浦发银行代他人销售的私募产品延期支付引发了众多消费者投诉。经调查,浦东发展银行有下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首先,由于对访问链接中的产品分析不足,尽职调查没有达到指定的位置。第二,在向部分客户销售他们所代表的产品时,并没有按照监管要求在网点的特殊区域销售寄售产品和音像制品,而是采用了门到门的服务模式。第三,产品合同首页有明显的浦东发展银行标志,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该产品是由浦东发展银行独立管理的理财产品。第四,风险披露不包括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客户权益公告等。第五,产品按照监管要求发布后,未能持续跟进和渗透管理。

浦东发展银行和中国财产保险宣布侵犯消费者权益

通知指出,自2019年5月以来,对中国财产保险保证保险的投诉一直比较集中。经调查,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承销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信用贷款担保保险业务中,有下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一,在收到消费者的理赔申请后,没有告知消费者理赔程序和所需材料,也没有决定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赔偿。二是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贷款担保保险业务;第三,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未按规定使用。

该通知称,这两个机构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如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银保机构给予警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展业务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李艳霞)

(原标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浦东发展银行和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责任:吉爱玲

标题:浦东发展银行和中国财产保险宣布侵犯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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