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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对月收入10万元以下、季度收入30万元以下的小商店免征增值税,支持住宿、餐饮、美容美发等小商店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记者近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对月收入10万元以下、季度收入30万元以下的小商店免征增值税,支持住宿、餐饮、美容美发等小商店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诗雨表示,小企业和小商店连接了成千上万的家庭,一方面提供了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也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这些小商店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并且受到疫情的重创。在此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并出台了四批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政策中,相当一部分支持小商店的发展。国家明确规定,生活服务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食品和住宿等困难行业受到疫情严重影响,其亏损结转期已由5年延长至8年,即亏损结转期已延长3年。
对于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国家还出台了专项税费扶持政策。3月至5月,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其他省份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从3%降至1%。在分阶段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中,对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即相当多的小商店给予了更多的优惠待遇。
此外,在去年的大规模减税和减费政策中,有相当多的政策支持这些小商店的发展。下一步,税务机关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继续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把这些“真金白银”送到这些小商店。(记者张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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