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任务明确。以深化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改革为路径,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不合理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4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发布了《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提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大、中、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1亿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的目标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圆满完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重点任务”明确将深化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改革作为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不合理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路径。其中,对于常住人口不足300万的城市,敦促完全解除对定居的限制。居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已经推动基本取消对关键群体定居的限制。
敦促除部分特大城市外的其他特大城市和一类特大城市坚持存量优先原则,完善安置点政策,确保社会保障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占主要比例。对在城市工作五年以上、家庭迁移到城市的人口、在城镇稳定工作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高校学习的农村学生以及参军进城的农村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安置限制将被取消。为了促进第一类大城市的开发,居住在城市的档案里卡农村贫困人口应该被留下。鼓励符合条件的一类大城市完全取消对定居点的限制,鼓励特大城市取消对新郊区定居点的限制。
在公共服务领域,已经颁布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大居住证发放和含金量,促进非户籍人口逐步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促进人口流动。我们将增加学位的供应,并改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儿童的入学政策,使他们能够在其迁入地享受包容性学前教育。
在住房方面,主要的出发点将是解决新公民的住房问题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此外,我们将加强底线约束,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控制“房地产”倾向,进一步深化清理整顿。(记者梁倩)
责任:张洋
标题:2020年新型城镇化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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