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7日电7日下午,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国务院近日同意在义乌设立综合保税区。这标志着浙江省海关特别监管区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使浙江省海关特别监管区数量达到10个。
“义乌综合保税区是在义乌保税物流中心(B类)基础上的创新升级,规划面积1.34平方公里。”浙江省商务厅相关官员表示,综合保护区将成为义乌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桥头堡,为义乌的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开放平台支撑。
根据审批要求,义乌综合保税区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保税服务等产业项目,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性的海关监管特区。(记者翁杰郎庆玉)
责任:叶壮
标题:浙江义乌综合保护区获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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