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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运动于4月26日报道:
“易建联姓名权被侵犯”曾经引起轰动。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阿联历时4年提起诉讼,并在年维权中取得了成功。 五年后,这个事件再次被提及。 在最近播出的央视12套社会和法国频道“法律讲堂”系列节目“身边的知识产权事件”节目中,“易建联姓名被侵害事件”被选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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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节目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关注“身边的知识产权”而制作的,“易建联姓名权侵害事件”作为典型例子在节目中被提及。 节目中,特约嘉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长姜颖法官对该案进行了详细说明。
姜颖法官认为,“易建联”的商标诉讼是姓名权和商标权的冲突,《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特权。 换言之,申请商标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姓名权。 易联商标的注册,在易建联本人已经有一定知名度的情况下,损害易建联本人的姓名权,应当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商标是合法的,易建联胜诉。
“易建联姓名权被侵犯”轰动一时,历时4年结束。 2003年5月,一家名叫乐的体育用品企业未经易建联授权,率先注册了“易建联易建联易建联”的商标。 随后,名乐企业将其商标转让给易建联企业。
2006年3月,经易建联申请,商评委同意该公司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特权。 并以“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事先注册他人已经采用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为由,取消了“易建联易建联易建联-联盟”的商标。 但是,易建联企业不服,以“易建联是容易建立联系的简称”为理由,将商评委告上法庭,易建联本人将作为第三方参加。 但最终,法院维护了容易设立本人的权利。